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获补贴
来源:四川大专网时间:2014-09-17 08:40 103次
摘要:自2013年6月起四川省人社厅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年,一次性给予每人800元的求职补贴。学院已连续申报了2年低保家庭求职补贴,2013年有7名低保家庭毕业生获得了求职补贴,金额为5600元。2014年有81名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获得了求职补贴64
自2013年6月起四川省人社厅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年,一次性给予每人800元的求职补贴。学院已连续申报了2年低保家庭求职补贴,2013年有7名低保家庭毕业生获得了求职补贴,金额为5600元。2014年有81名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获得了求职补贴64800元。
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时间为毕业生毕业年度上学期第一个月,即每年9月1 至30日,毕业生向学院就业处提交求职补贴申请表、身份证、低保证、残疾证、银行卡等复印件,经学院就业处初审后,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学生名单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于毕业生毕业年度上学期第二个月上中旬,即每年10月1 日至 20日,按要求上报到四川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报送的资料进行复审,并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审核通过的人数和金额向高校划拨相应经费。- ] Z7 J1 h G
通过这种渠道,毕业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压力,也能够更加无后顾之忧地投入到工作和事业当中。
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时间为毕业生毕业年度上学期第一个月,即每年9月1 至30日,毕业生向学院就业处提交求职补贴申请表、身份证、低保证、残疾证、银行卡等复印件,经学院就业处初审后,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学生名单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于毕业生毕业年度上学期第二个月上中旬,即每年10月1 日至 20日,按要求上报到四川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报送的资料进行复审,并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审核通过的人数和金额向高校划拨相应经费。- ] Z7 J1 h G
通过这种渠道,毕业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压力,也能够更加无后顾之忧地投入到工作和事业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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