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15年招生简章
来源:大专网时间:2015-05-29 19:37 130次
摘要: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 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全国8所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2004年8月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的命令,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 现有校本部、顺德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 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全国8所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2004年8月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的命令,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
现有校本部、顺德校区2个校区,占地面积176.6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4.67万平方米。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地区招生。
学校全称:南方医科大学
学校类别: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医科
学校属性:省属重点大学
学校校训:博学、笃行、尚德、济世
南方医科大学招生计划
医学是南方医科大学各个专业的录取人数,学费,几年制。
南方医科大学录取原则
1、“志愿优先”:指的是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2、“专业优先”:对考生的第一、第二专业志愿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各招生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对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或临床医学(卓越创新班)五年制的考生,当其第一专业未被录取,但高考总分达到其所填报第二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时,其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等同于第一专业志愿,将录取第二志愿专业。
南方医科大学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每年拿出专项基金,设立多项新生奖学金项目,用于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优秀新生;同时建立健全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单科课程成绩优胜奖。
国家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等形式的奖学助学机制,使每一个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南方医科大学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6079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100人。拥有院士3名,双聘院士2名,“973”项目首席科学家2名,国家教学名师2名,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5人。
全国高校骨干教师7人,广东省教学名师6人,“长江学者”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何梁何利奖”获得者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博士生导师236名、硕士生导师639名,先后有13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南方医科大学医疗实力
学校拥有6个广东省医学重点专科, 广东省35项 “名医工程项目”我校占9项。有直属附属医院6所,其中第一临床医学院(南方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珠江医院)都是高水平综合性教学医院,展开床位5000余张。
在消化病诊治、肾病的综合治疗、中西医结合诊疗、肾肝移植、异体手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心脑血管介入、创伤修复、新生儿重症救治和围产医学等方面形成了明显的特色优势。
南方医科大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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