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四川大专网时间:2015-03-13 12:23 0次
摘要:大连海事大学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月2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 《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正式公布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 ””大连海事大学”” ””喜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坚持“弘扬海大文化、建设文化海大”的校园文化载体建设,努力树立具有时代特征、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海大文明品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努力使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动力和保障。
此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对”” ””大连海事大学””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全校师生应以此为契机,栉风沐雨,砥砺前行,再创佳绩!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由中央文明委组织开展,每三年表彰一次,是我国综合创建的最高荣誉,体现了一个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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