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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成都大学座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西南地区的教育、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西部交通通信枢纽城市——成都市,学校创建于1978年,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1983年因响应国家高等教育结构改革试点改办成专科层次职业大学,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成都学院,保留成都大学校名。学校秉承“扎根成都、依靠成都、服务成都”的立校宗旨,遵循“师生为本、教学为要、科研为基”的治校理念,依照“崇尚学术、鼓励创新、追求卓越”的兴校思想,立足四川、服务全国、面向世界,致力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方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建成了以人文学科、管理学、社会学科、工学为主,涵盖工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医学、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普通高校。现有57个本科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含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点),28个硕士二级学科(领域),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其中药学一级学科从1981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已有34届毕业生。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国家杂粮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3个,“四川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普及基地4个,四川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
招生规则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依次为3分、1分、1分、0分。即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3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四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四专业志愿及其以后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0分。相同投档成绩者,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艺体类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艺体类录取原则为:美术类、音乐表演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编导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武术高水平运动员资格,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原则为:申请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且总成绩(文化成绩×0.4+专项测试成绩×0.6,其中文化科目考试满分为450分,考生文化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合格,在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参加高考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按我校专项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中录取享受文化成绩65%优惠政策的人数不超过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江苏考生必测科目按江苏省的要求进行,选测科目等级要求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具体要求以江苏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英语、泰语、商务英语、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后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所有录取新生进校后将进行资格审查,若有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 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为了鼓励成绩优异的考生报考我校,学校特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奖励额度最高可达五万元。
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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